2015年11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组织的对宁夏地区家用汽车前挡风玻璃开展比较试验结果公布座谈会在银川市自治区工商管理局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云中、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窗膜与涂膜玻璃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副主任陈小军、自治区部分市县(区)消费者协会会长、秘书长、新闻媒体、部分汽车膜销售企业代表等。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赵恒主持会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今年7月8号到10月30号期间,依据公安部《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编号:GA/T 744-2013)对宁夏地区家用汽车前挡风玻璃膜样品进行可见光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太阳光透射比开展了比较试验,按标准要求抽查结果:前挡玻璃贴膜的总可见光透射比不得低于70%,符合要求的为4个,紫外线透射比不得高于1%,符合要求的为16个,两项指标全部合格的产品仅有强生和龙膜的3款产品,占比为15.8%”。
在《汽车安全玻璃全球性技术法规》以及国标GB9656《汽车安全玻璃》中,关于可见光透射比也均提出同样要求。据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调查显示,70%的可见光透射比是在夜间、雨雪天气等光线不足环境下,能够保持驾驶员不受因贴膜而导致视线下降的最低标准。在夜晚或光线不充足的环境下开车,前风窗的可见光透射比如果太低,必然会影响驾驶人的视线,造成能见度差进而引发事故。据德国交通部统计调查显示, 60%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晚上,而22%的交通事故发生在驾驶员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因此,保证驾驶员视线清晰对于行车安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