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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政府投资建筑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6  浏览次数:487
核心提示: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兴军表示,自2014年起,由山东省各级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兴军表示,自2014年起,由山东省各级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013年4月份,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倡导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绿色建设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并要求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绿色建筑有相关标准,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延伸阅读:
    早在2009年,山东省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山东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
    今年4月份,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绿色建筑行动的6个主要目标。
    一是新建建筑。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9%以上;累计建成绿色建筑5000万平方米以上。
    二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对全省40%以上具备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
    三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1.5亿平方米以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50兆瓦以上。到2015年年末,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5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建筑能耗的比重达到12%以上。
    四是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1000栋以上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形成覆盖全省的建筑能耗监测网络。到2015年年末,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降低15%。
    五是绿色建材。到2015年年末,城市、县城、镇规划区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100%,城市、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限制使用黏土制品,高性能混凝土在建筑工程中的用量达到10%以上,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的用量达到80%以上。
六是供热计量改革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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