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的声明公告
美国Johnson(强生)玻璃膜1960年成立,工厂位于美国加州卡桑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玻璃膜生产的制造商之一,是国际窗膜协会(IWFA)的倡导者,业界公认的行业领袖和开拓者。
20世纪50年代,强生膜将产品包装部门从强生公司中独立出来,成为 Johnson(强生)包装有限公司,由原部门负责人Alan Johnson出任总裁,这也是美国Johnson(强生)玻璃膜的雏形。在Alan Johnson的主持下,公司完成了包装薄膜到建筑膜的转型,汽车膜事业部的建立,1988年Johnson(强生)薄膜和包装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Johnson(强生)薄膜和涂层有限公司,并一直沿用到现在。
1996年,国家建材局(现中材国际贸易)领导有幸陪同国家总理到美国工厂参观考察,成功将享誉全球的美国Johnson(强生)玻璃膜(Johnson Window Films)引进中国,成为我国唯一由国家机构正式组织引进的玻璃贴膜产品,贴遍长安街在内的国内知名建筑,于中国开始了长达二十年的友好合作。
二十多年来,中材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一直为美国“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唯一授权的国内总代理,每卷膜都是100%原装进口,有海关单号可查。现有不法商家或个人恶意抢注持有“Johnson”中文商标近期在全国各地招商引资,并在相关媒体进行擦边球似的恶意宣传,利用“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商标相近似的特征,意图混淆市场。鉴于该行为已引起广大投资者及消费者的困扰,对“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现就此事宜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中材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为美国“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唯一授权的国内总代理,负责国内“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的销售与运营宣传等工作。
二、为维护美国“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合法、有序的市场秩序,公平、正义的经营氛围,我公司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所享有或可能享有的任何实体和程序上的权利,采取所有合法手段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消除任何个人或组织恶意抢注“强生”商标以及虚假宣传的不良行为对我公司所代理的“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任何不利影响。
三、我公司将视情况就此事宜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另外,就中材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引进的“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做以下说明:
一、 中材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为美国“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唯一授权的国内总代理;
二、 工厂位于美国加州卡桑市总部,国内并无工厂;
三、 “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正版LOGO如下:
四、“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现有2种版本膜桶包装(如下图),其中红色包装为“存粹水晶定制款”,仅用于天猫销售使用,消费者购买后请扫膜桶上唯一二维码进行防伪查询,并进行质保登记,以便享受完整的质保服务。
五、 “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美国官网为http://www.johnsonwindowfilms.com,中国官网为http://www.johnsonfilms.com,官方服务号为“Johnson玻璃膜”官方微博为“美国Johnson强生膜官方微博”,其他所有带“强生膜”的网站皆非官方授权网站,请消费者注意识别。
中材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对以上内容拥有解释权。
以下为《“Johnson Window Films(强生)”玻璃膜的声明公告》原件